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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來自海外學子的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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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最近是經常地和你們通信的,也得到了你們積極地回復,為此我很滿意,心態得到了不少的安撫,我想是在聖經裡的,在主內裡的,因此我沒有把這樣的恢復作為簡單的對人生的激勵和促進,我認為是屬靈上的援助。
作為一個基督徒,我自己,不管是信仰以前還是以后,我想都是很有個性的一類,在國內的時候,我很叛逆,也是最后經歷了失敗以后,才來到主的面前的,后來出國了,理所當然的個性也得到了最大的程度的發揮,有人說性格決定命運,雖然不是出於聖經上面的話語,但是仍然是恰如其分的,我為了我的個性追求也得到過也失去過. 不過感謝主,我還是在基督裡的,我想基督徒也會有問題,也會自私,也會以自我為中心,而不會始終如一的愛人如己,敬神愛人,海外也絕對不可能是百分之百的公平與和諧,在復雜的環境之下,我覺得自己的個性在取舍個人的自由和個人的安穩的博弈當中,或許我得到了短時間的自由,但是我失去了獲得長遠物質安穩的機會。
如果說我作為一個基督徒的在精神財富上面,比非基督徒要富有的話,物質也相對地安穩,然而個體歸個體,作為群體來講,華人的群體,物質財富及格的話,在精神財富上面遠遠的還是缺乏想象力的,我不願意草草的結束單身的生活而過上那種簡單的才米油鹽的所謂的婚姻家庭生活。 深入的談這個問題的話,我覺得沒有多少人可以理解,但是確實是事實。拿我認識的房東而言,據他對我的透露,在澳大利亞這樣的地方,離婚率居然是百分之五十,讓我大跌眼鏡,是不是婚姻都是跟隨周遭的風氣而隨大流呢? 那我們留學生來講,大多數的留學生個體走到一起,我不知道有多少的是發生真正的感情的,是不是僅僅為了移民可以多加一些分數呢?這個問題迷茫了很多的人,我是基督徒,拿世俗的標准看,在追求這些好處的問題上面,我想我不是一個\"聰明者\"。但是我又想,如果是為了其他的目的選擇伴侶的話,會不會也成為澳大利亞百分之五十的離婚群體當中的一員呢?我到底是做基督徒的見証還是非基督徒的見証呢?
我知道很多的問題要籍著禱告和求問,但是就我目前的處境來看,(學位文憑沒有拿到,工作鮮有著落(我靠賣樓拿提成,沒有底薪)),我不知道神給我預備了什麼,接下來的,以后的。說實話,人類真的很渺小,真正信仰基督教的群體或許心態要好一些,沒有多少世俗的憂慮但是也不缺乏,其他的人整天的愁煩,心裡隻有物質,不知道依我的力量可以影響多少人來到主的面前,這成為我關心的事情。 想當初在國內的時候也有參加過大學生群體的基督教崇拜,然而我自身沒有得到多少的改變,憂愁自己是否能夠拿到出國的簽証,我擔心的還是物質需求,出國以后承蒙主恩,自身屬靈得到了更新,物質上也改變不少(雖然也無車無房),但是我懷疑如果又回到國內的無神論主流的環境當中,會不會又回到老我呢?到時候我會不會地為了基本的生存背離基督出賣靈魂(我總是覺得在國內稍微做人公平一點就會遭受患難)惡劣的環境會不會令我信心軟弱呢?
我一直對美國這樣的國家是有向往的,林肯總統說過這樣的話,美國是地球上人類的希望所在,那麼我是不是應該去那裡獲取上帝的信息和信心來按照神的心意改變世界呢。我知道很多的人才(包括華人在內的族裔,日本人,猶太人)都是產生於美國,華人的傳道士也是出自美國的神學院,還有非傳教士的科學家,也為人類貢獻了很多的財富,這些都是很吸引我過去朝聖的,基督徒要做鹽發光的話,是不是要得到足夠的培養呢?
我心裡有太多的可能性的選擇了,我懇請神能夠帶領我,讓我得到人生的目的所在,不管怎麼樣,最怕與神隔絕。我也真心地希望你們的聖經廣播望能夠繼續的發展壯大下去,讓我們飽經患難的大中華民族以及其他的未信仰的三分之二人類接受福音。我也會盡量的用我的工作所得支援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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