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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名是祂被人所認知的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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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地或物的名字是根據其被人所認識/所知道的來稱呼。神的名字是祂被人所認知的那些稱呼。神的這些名字標示出來祂的性質。沒錯,神的這些名字是根據祂子民所知道的祂而來的。如(詩篇54:1a) “神啊、求你以你的名救我…”; (詩篇9:10)“耶和華阿、認識你名的人要倚靠你.”。 英文欽定版聖經(King James Version)通過使用印刷體的字體大小來區分神的名字。因此,當你在英文欽定版讀到“God”這個詞時,你知道那是從希伯來文的Elohim翻譯出來的;而 “LORD(耶和華)”,“GOD(神)”,“LORD GOD(耶和華神)”,“LORD God (主耶和華)”等字詞是從希伯來文的Jehovah(耶和華)翻譯出來的。而“lord(主)”這個詞是來自於Adonai這詞。這些名詞,Elohim,Jehovah 與 Adonai 每一個都描述到神的性格和祂對人類作為的性質,區別出聖徒和罪人。
A. Elohim. (發音 E-LO-HIM) 被翻譯為“神”的這個字- Elohim,在聖經出現共超過二千三百次。然而,這不是神的名字,而是神的職稱頭銜 – 指出祂的所是, 神! – 而 Elohim以羅欣,這個詞不僅用於神,而且也被用在人的身上(如詩篇82:6 -“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 ,與約翰福音10:34-35);Elohim 也被用來稱呼偶像,(如,出埃及記34:17:“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 的原文都是使用Elohim這詞)。Elohim是神的頭銜,如同“總統/總裁”這詞是個職位的頭銜那樣。‘總統’是一個國家最高元首的職稱頭銜。這不是他的名字,而是他的頭銜。同樣的,在民間的各公司機構裡有許多不同的總裁。神的頭銜是Elohim以羅欣 – 這是他的職稱。 以羅欣是個複數名詞。我們說過,複數表示是二或更多。在英文的表達上是如此,但在希伯來文卻不是。在英文的文法我們有兩種說法: 單,表示一;而雙,等於二;複詞通常表示三或更多。因此, 以羅欣這複詞是 – 三或更多。 在創世紀1:1 記載:“ 起初神God[三或更多]創造天地”。
另一處顯示出神是三位一體的能在創世紀1:26,27 看到: “神[Elohim]說: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 ” 以羅欣(Elohim)的字面意思是權力的強者,大有能力的的那一位。在創世記的第一章中,有十個詞描述出神(Elohim)發出祂的能力,這十個詞是:創造,造出,運行,說,看,稱,分開,擺列,完成和賜福。 無論什麼生物,其能力權柄都是神所給他的。能力屬於神。人必須在生命活的各個階段為自己的能力/權柄努力;但神只需要開口說,事就完成了。神不僅創造而已,祂更是維繫那些祂從無到有所造出來的一切。 以羅欣(神)在治理上有權柄。先知但以理指出了這一點,而尼布甲尼撒必須經歷這權柄,“…好叫世人知道、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或立極卑微的人執掌國權.”(但以理書4: 17)。驕傲充滿了尼布甲尼撒的心,他癲瘋了(離開人群,如牛一樣吃草),直到他承認這位至高者在世人中掌權為止。當他的理智恢復之後,他成為一個堅定相信這真理的人。 以羅欣Elohim有審判的權柄,無論是對於個人還是國家。當祂擊打時,沒有人能夠抗拒。 Elohim的單數形態是EL。這詞(EL)在英文的聖經中出現了二百五十次。它被用在人稱的專有名詞上,如撒母耳(求告神)和以利亞(耶和華是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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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BN
發表於:
11/18/2019 2:25 PM
閱讀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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