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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義的生命

基督徒如何活出有價值的生命?雖然一個信徒不可能失去救恩,但他卻有可能浪費他的生命,以致在永恆中沒有價值。有一句話說得好:「一個愚人就是他一切計畫都在時間中消逝的人。」要避免浪費生命的悲劇出現,

聖經如下勸勉基督徒: A. 計算代價作基督門徒。所有信徒都是神的兒女,但並不都是門徒。門徒這個詞出現在馬太10:16-42和路加14:25-35。作門徒表示要放棄地上的舒適與安全,指的是一種舍己的生命,也表示會受世人的敵對與嘲笑。它是指為了跟隨主耶穌而捨棄一切。

B. 定意將你的生命獻給祂(羅馬書12:1)。要下定決心將你的生命獻給神作活祭,想到祂為我們所作的一切,就知道我們如此獻上是合情合理的。偉大的宣教士C。T。Studd曾說過:「如果耶穌基督是神,且為我而死。那麼我為祂而作的犧牲就不可能是太大了。」

 C. 為基督而放棄生命救主說過:「凡為我捨棄生命的,必要得著生命。」(馬太16:25)

 D. 過河拆橋。 “理當用繩索把祭牲拴住,牽到壇角那裏。”詩篇118:27。(路加9:23) E. 不要分心。路加福音 9:62 耶穌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

F. 為服事而活 “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馬太20:28)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 20:35。

G. 遵祂為萬有主宰 “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馬太福音25:21。)(www.bbnradio.org-聖經教導些什麼 )


作者:   BBN聖經學院    發表於:  5/17/2007 11:3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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