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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我們要傳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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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我們要傳福音?因為:
1、天父的旨意: 賽6:8-10-我又聽見主的聲音,說,我可以差遣誰呢,誰能為我們去呢。我說,我在這裡,請差遣我。他說,你去要使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發沉,眼睛昏迷。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回轉過來,便得醫治。告訴這百姓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 其實神說這句話的意思是指:這是一種無可避免的事情,良好的願望是一回事,實際的情況又是另一回事,當百姓一再堅持行悖逆的道以至無藥可救,不能回轉得醫治 神隻能給予他們應得的審判。換句話說就像使徒行傳26:27-28節所說的亞基帕王一樣,硬心到惟恐聽了真道會相信而得救,當先知的責備勸勉的話既然不能感動他們的心,就反使他們聽后更剛硬。
2、主的托付:太28:18-19-耶穌進前來,對他們說,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或作給他們施洗歸於父子聖靈的名) 正如經上所說\'他舍自己作萬人的贖價\',所以我們不能單單自己信就足夠了,要按照主的托付,讓更多的人知道,\'\"神是為你我而死的,已經做了你我的贖價。
3、我們的本分:(林前9:16-17;羅10:14-17;結33:1-9} 結33:1-9耶和華的話臨到我說,人子阿,你要告訴本國的子民說,我使刀劍臨到哪一國,那一國的民從他們中間選立一人為守望的他見刀劍臨到那地,若吹角警戒眾民,凡聽見角聲不受警戒的,刀劍若來除滅了他,他的罪(原文作血)就必歸到自己的頭上。他聽見角聲,不受警戒,他的罪必歸到自己的身上。他若受警戒,便是救了自己的性命。倘若守望的人見刀劍臨到,不吹角,以致民不受警戒,刀劍來殺了他們中間的一個人,他雖然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守望的人討他喪命的罪(原文作血)。人子阿,我照樣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我對惡人說,惡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結若不開口警戒惡人,使他離開所行的道,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原文作血)。倘若你警戒惡人轉離所行的道,他仍不轉離,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 毫無疑問,我們就是那守望者,神揀選人,都是從每一個家庭中的一員開始,我們的親人,朋友,就是我們要用神的話語警戒的。正像使徒保羅所說的那樣\"不傳我就有禍了,因為那惡人因你的不警醒,沒勸戒而死的,所以,就等於是我們把他殺了,但,我們警戒,他們,他們不聽,那你本分盡到了,他死是死在他自己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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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者: 李秀全牧師教授 5 講宣教大使命。李秀全牧師在中國大陸及台灣長大,於 1963 年加入台灣的校園福音團契,前后擔任總干事與訓練部主任。一九六○年代末期在新加坡內地會的門徒訓練中心接受裝備,一九八○年代初期赴美國芝加哥在惠頓大學研究所深造。1977年初至1994年底在波士頓郊區華人聖經教會擔任主任牧師十八年。1995年起李秀全牧師被教會差派到海外宣教,加入中華海外宣道協會,擔任總干事及工場主任,在東南亞參與跨文化宣教事工。2001年起,出任美國校園福音團契宣教部主任。2006年起擔任世界華人福音聯絡中心總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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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BN聖經學院
發表於:
5/18/2009 4:28 PM
閱讀人數:
7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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